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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协会集体发声,直击虚拟货币交易炒作

imtoken国际版下载 2023-04-11 07:29:52

三大协会集体发声,直击虚拟货币交易炒作

杨鹏 中国证券报 中国证券网 2021-05-19 07:17

针对近期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升温,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于5月18日联合发布公告,要求会员机构不得开展虚拟货币兑换,其他相关金融服务,坚决抵制与虚拟货币相关的非法金融活动,不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账户、支付结算、宣传展示等服务,同时提醒公众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不参与虚拟货币相关交易投机活动,谨防个人资金。

监督永不离开

2020年以来,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价格大幅波动,国内虚拟货币交易炒作升温。中国居民盲目跟风,通过境外交易所和场外交易商参与炒作,容易造成大额损失。

近年来,监管部门对虚拟货币领域的监管整改从未间断。例如,2013年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门发布了《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表明比特币在本质上应该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具有与货币同等的法律地位。它应该被用作市场上的货币。

2017年9月,在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框架下,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门联合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和融资风险的公告》,明确了虚拟货币交易和代币发行融资平台涉嫌非法发行证券和非法集资已指导地方政府取缔173家平台。此后,他们一直保持高压态势,总共下架了38个新的国内平台。

提供涉嫌非法金融活动的虚拟货币交易

监管部门已经明确,任何为中国居民提供虚拟货币交易服务的个人或交易所涉嫌从事非法金融活动。但是,很多个人或“交易所”仍然承担风险,提供虚拟货币交易服务。

目前,我国明令禁止交易平台从事法币与虚拟货币的兑换业务,禁止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或买卖虚拟货币,以及为虚拟货币提供定价和信息中介服务。这同样适用于交易所和场外交易商。

对于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监管部门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开展虚拟货币兑换及相关业务,不得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支付结算服务。

除了提供渠道外,为虚拟货币交易所或场外交易商提供流量、客户身份识别和信息展示也存在法律风险。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对非法集资促进者,由处理非法集资的牵头部门予以警告,并处以一次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违法所得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OTC交易商的定义,业内人士表示,OTC交易商类似于网贷机构虚拟币交易不受法律保护,具有撮合功能,提供交易展示,专门服务于国内想购买比特币等虚拟货币的用户投资者。 “卖家在场外交易商下单虚拟币交易不受法律保护,买家在场内购买。场外交易商的平台可能是网站,也可能是微信群、QQ群等。”

购买虚拟货币不受法律保护

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价值相对脆弱,可以看作是一种非常不成熟的金融资产,其价格很容易受到少数虚拟货币巨鲸账户以及监管和舆论的影响,波动剧烈。比如今年2月,美国财长耶伦质疑比特币,马斯克宣布特斯拉将不再支持比特币交易。

尤其是火币、币安、OKEX交易平台等海外虚拟货币交易所的服务器不断更换,监管部门监管难度加大。同时,部分互联网公司、社交媒体账号等为虚拟货币交易投机活动提供技术支持和宣传营销服务,为公众参与虚拟货币交易投机提供便利,诱导公众参与投机,炒作,提升网络舆论对虚拟货币的看法。市场关注度。

据了解,虚拟货币场外交易商和大部分交易所不受监管,虚构交易、操纵价格、挪用客户资金等行为时有发生。

目前,中国没有比特币等虚拟货币的交易场所。 “翻墙”在海外购买比特币没有消费者保护措施。投资者只能自行承担损失。特别是参与比特币等虚拟货币的个人和公司不受法律保护,交易合同无效,投资者需自行承担风险。